【特醫動態】徐州市發布醫院特醫經營使用管理規范
作者:冬澤特醫
發布時間:2021-08-12 14:30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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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3日,徐州市市場監管局、衛生健康委員會、醫療保障局聯合制定發布了《徐州市醫療機構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規范(試行)》。 《規范》對特醫食品的經營要求、臨床使用作出了相應要求。這是繼江蘇省發布《江蘇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(試行)》后,省內第一家發布特醫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規范的地級市,有力的推動了特醫食品在江蘇省內的穩步發展。
要點指南
醫療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食品經營資質。醫療機構經營除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之外的其他特醫食品,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,且許可事項中載明“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”;僅經營特醫食品中的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的,不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。
嚴禁采購和使用未經國家注冊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特醫食品特性和用途的食品,確保產品合法合規。特殊食品不得進行虛假夸大宣傳。嚴禁以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。
醫療機構應當規范特醫食品的收費管理,對經過注冊批準的特醫食品參照藥品收費管理,由醫院自行編碼,現金收費(特殊規定的產品除外)。將特醫食品使用納入醫院信息系 統,并對接處方、醫囑、收費和庫房管理等子系統,實現使用全過程規范管理。
下附全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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